一、承保公司: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國泰人壽)。
二、保險期間:自112年4月1日0時起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。
三、保險種類分為「方案一收據實支實付型」及「方案二定額給付型」,請詳相關檔案「113年度保障計畫簡表」。
四、適用對象及投保年齡:
(一)適用對象:臺北市政府各機關(構)學校現職員工(包含約聘僱人員、臨時人員及留職停薪人員,不含派遣及委外人力、工讀生、替代役、以工代賑及多元方案就業人員)、現職員工之眷屬(配偶、子女及父母)及退休人員。
(二)投保年齡:除滿65歲以上退休人員續保可至80歲、員工子女續保可至26歲外,餘投保年齡上限為65歲。
五、保費與繳納方式:本團體保險屬自費性質。
(一)保費:
1、方案一收據實支實付型:現職員工每半年3,045元,員工配偶每半年3,045元,滿15足歲員工子女每半年2,150元,未滿15足歲員工子女每半年1,750元,員工父母每半年6,000元,未滿65歲退休人員每半年7,850元 ,滿65歲以上退休人員每半年6,000元。
2、方案二定額給付型:現職員工每半年2,945元,員工配偶每半年2,945元,滿15足歲員工子女每半年1,800元,未滿15足歲員工子女每半年1,400元,員工父母每半年5,780元,未滿65歲退休人員每半年7,630元 ,滿65歲以上退休人員每半年5,780元。
(二)繳納方式:採半年繳,由同仁以信用卡或郵局扣款方式繳納,手續費由國泰人壽負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