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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別協談立即預約

請詳細閱讀下列「申請須知」並填寫資料後,即可完成預約! (必填)
1. 如需於辦公時間使用本方案個別協談之人員,得辦理公出登記。
2. 申請個別協談之員工於約定時間後,因故不能前往而未於前一日告知,當次時數照常計算。
3. 同仁於接受本方案各項服務過程中、得隨時要求終止服務。
4. 申請案件由本府員工協談室單獨處理,全程皆採保密方式!
是否曾使用本府所提供的協談服務 (必填)
生理性別 (必填)
例:1993/07/07
方便聯繫的時間
你期待的協談方式 (必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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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時間: 113-01-01 00:00:00 ~ 113-12-31 23:59:00 (不限制人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