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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人員子女就讀研究所,得否發給眷屬實物代金及眷屬補助費?

退休公務人員子女之眷屬實物代金與眷屬補助費以給至成年(按虛歲計算至20歲)(按現行民法為18歲)為限,惟成年未婚子女如仍在學且無職業,並需仰賴父母扶養者,得給至研究所及博士班畢業(須出具切結書且以國內之研究所、博士班為限),至於學業中斷後再入學者,並未另為限縮之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