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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性別平等專案109年第1次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報告

1.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「人事機構現有人事人員及主管人數統計表」及「人事機構現有人事人員、人事主管及正式職員、現有主管性別比率統計表」如附表1、2,相關資料同時發表於本處網站與人事簡訊月刊。

2.以附表1「機關學校人事機構現有人事人員及主管人數統計表」分析,以男性為例,男性人事主管比率24.41%趨近於男性人事人員比率(24.48%)。復以機關、學校別分析,各機關男性人事主管比率為24.87%,略高於機關男性人事人員比率為(23.25%);各級學校男性人事主管比率24.00%,略低於各級學校男性人事人員比率(26.30%);顯示男性在機關擔任主管比率略高於其人數比率;在學校擔任主管比率則略低於其人數比率。
 
3.復依附表2「現有人事人員、人事主管及正式職員、現有主管性別比率統計表」資料顯示,男性人事主管比率(24.41%)相較於男性人事人員比率(24.48%),與本府各機關學校男性主管比率(43.34%)相較於男性職員比率(43.33%),無明顯差異。


4.委員於第27次會議中建議可加入年齡數據分析男女在不同階層的比率,已依照主管級別及非主管(機關、學校分列)製作相關統計表(如附表3、現有人事人員各主管級別年齡性別比率統計表),如以現有男、女性人事人員比率為比較基準(男性為24.48%,女性為75.52%),40歲以上-未滿50歲之男、女性人事人員比率大致相同,50歲以上男性人事人員比率明顯高於現有人事人員比率,至60歲以上更為明顯。30歲以上-未滿40歲之男、女姓人事人員比率,則反轉為男性人事人員比率(21.53%)明顯低於現有人事人員比率(24.48%),尤以學校男性人事人員比率(20%)差異更為明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