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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今(3)日發布地震通報,因地震顯著致影響大眾運輸,本處已請各機關(構)學校差勤彈性處理,並應主動關懷同仁

  •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人事處

各機關學校同仁於上班途中,如因地震導致遲到者,本處已請各機關學校依個案事實合理從寬認定。如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,或遭受重大損失等情形,為處理善後,得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規定,自行決定停止上班上課,於事後陳報機關、學校首長,首長得在15日範圍內,視實際需要給予當事人停班(課)登記。

另因應本次地震災害帶來衝擊及所生影響,本處已請各機關學校應適時及主動關懷同仁自身與家人之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