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聽障駕駛識別標識:交通部已發布「聽障駕駛識別標識」,供有需要的聽障駕駛人自願性索取使用。二、建議張貼位置:可張貼於車輛後擋風玻璃左下側或車身左後側,方便其他用路人辨識。三、友善行車提醒:行車途中如遇張貼此標識的車輛,請多一分理解與禮讓,以燈光代替鳴按喇叭,共同營造友善、安全的無障礙交通環境。
一、聽障駕駛識別標識:交通部已發布「聽障駕駛識別標識」,供有需要的聽障駕駛人自願性索取使用。
二、建議張貼位置:可張貼於車輛後擋風玻璃左下側或車身左後側,方便其他用路人辨識。
三、友善行車提醒:行車途中如遇張貼此標識的車輛,請多一分理解與禮讓,以燈光代替鳴按喇叭,共同營造友善、安全的無障礙交通環境。
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